互動平台
主頁 > > 法網陷阱知多少?
法網陷阱知多少?
個案研討
「火鳳凰」隨了更新網頁版面外,亦會同時更新不同的智識平台。本期「法網陷阱知多少」會與大家透過個案研討學習法律知識。*忠仔是一名17歲男孩,喜歡玩網上遊戲。一次他向網友兜售網上遊戲的 “點數”,一名網友過數1000元後 ,他並無給對方 “點數”。
就上述個案描述,忠仔有可能觸犯下列罪行:
港法例210章盜竊罪條例第18條
以欺騙手段取得金錢利益(行騙)
任何人以欺騙手段而不誠實地為自己或另一人取得任何金錢利益,即屬犯罪,循公訴程序定罪後,可處監禁10年。
*免責聲明:以上個案分享只供參考之用,並非法律意見。如你有任何疑問可與個案社工聯絡或聯絡你的律師提供適切的法律意見。
資料來源:律政司雙語法例資料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