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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區改善家居及社區照顧服務
服務詳情
為了實踐「老有所屬」和「持續照顧」的施政方針,提供綜合模式服務,使體弱長者可以繼續留在熟悉的家居及社區環境接受護理及照顧服務,並維持最高的活動能力。
 
服務地區 港島區 (包括東區、灣仔區、中西區及南區)
對象
  • 年齡為65歲或以上的長者(年齡介乎60-64歲的長者,如有需要,亦可接受此項服務。)。
  • 經安老服務統一評估機制評定為身體機能中度或嚴重受損的體弱長者,並需要一套周詳的家居照顧及社區支援服務。
服務收費 按社會福利署及香港社會服務聯會訂定之標準釐定,並根據申請者之入息及資產分三級標準收費,以確保服務收費符合服務對象之經濟狀況。
申請辦法 長者及其家人可向就近的家庭服務中心 / 綜合家庭服務中心、醫務社會服務部、長者地區中心、長者鄰舍中心或長者活動中心申請服務及安排接受安老服務統一評估管理辦事處的統一評估。經安老服務統一評估機制評核為身體機能中度或嚴重受損的體弱長者,會按所住的區域分派到服務隊跟進。
退出手續 退出/終止服務
個案經理每半年為體弱個案評估一次。本中心會按個別服務對象的狀況,按需要增減服務、更新服務內容或終止服務。個案結束後一年,中心將會銷毀有關個案紀錄。
如乎合以下其中一項,個案亦會結束:
  1. 個案死亡
  2. 離開服務超過30日,如離港、留院等
  3. 自願退出服務
  4. 入住老人院舍
  5. 受損程度已改善,沒有中度或嚴重受損
  6. 服務對象如不需本中心提供服務,可於一星期前通知本中心辦理終止服務手續。
查詢電話 2527 2133